央视动画再胜“大头儿子”侵权案 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 2018-04-04 17:35:08

近期,知名动画片《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被侵权一案终于一审审结。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裁定被告杭州大头儿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杭州公司”)侵犯央视动画著作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央视动画经济损失等共计87万余元。

《大头儿子和小头爸爸》剧照(图片来源:资料图)

本案中,杭州公司未经央视动画许可,擅自授权他人使用了大头一家的动画形象进行图书制作、销售、发行以及舞台剧的制作和演出。代理本案的律师表示,央视动画今后会继续加大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8月杭州公司曾因擅自授权进行大头儿子玩偶制作、销售被判侵犯央视动画著作权并赔偿28万元。

作为一部家喻户晓的动画片,大头儿子系列动画中主要人物形象已深入人心,且具有很高的市场商业价值,而这恰恰是央视动画二十年如一日的大规模投入制作、持续播放和大力宣传产生的社会影响力的效果。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就是抢夺他人劳动成果,不仅会受到全社会的抵制和谴责,而且比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从某种程度上说,盗用他人知识产权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它不仅对拥有原创作者的声誉、原创力是极大的践踏和破坏,由此衍生的不正当竞争更将对整个社会的创新力产生致命的打击。当原始创新力受到破坏,它的持续生产力如何维系?又怎能释放出活力,成为推进经济发展的新引擎,更何谈促进经济发展?

虽然目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着原创者维权成本高、取证难、周期长、赔偿金额不高等现象,所以更需要原创作者们团结起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让相关法律法规成为悬在侵权者头顶的一把“达摩克里斯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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