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
发布时间: 2017-11-10 15:15:13佛山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
“佛山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主要针对新引进入南海园的项目,按照从项目成员的结构和整体水平、实施方案以及项目实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将通过评定的项目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给予扶持。
1.基础条件:
(1)项目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方向,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的范围,重点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新光源、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以及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
(2)工商注册地及项目实施地均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且在佛山高新区南海园内的工商注册(或迁入)的时间不超过一年。
(3)企业遵纪守法,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2.申报一类项目的,还须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行业前沿,成长性突出,能提升产业链的整体水平,市场前景广阔。
(2)承诺合同期内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三年内全部到位;
(3)承诺合同期内投资规模2000万元以上;
(4)承诺合同期内申请发明专利3项以上;
(5)承诺合同期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3、申报二类项目的,还须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掌握核心技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先进水平,成长性良好,补充产业链重要缺失,市场前景良好。
(2)承诺合同期内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三年内全部到位;
(3)承诺合同期内投资规模1000万元以上;
(4)承诺合同期申请发明专利2项以上;
(5)承诺合同期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4、申报三类项目的,还须符合如下要求:
(1)符合佛山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处于市内先进水平,有一定的成长性,市场前景良好。
(2)承诺合同期内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三年内全部到位;
(3)承诺合同期内投资规模600万元以上;
(4)承诺合同期内申请发明专利1项以上;
(5)承诺合同期内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5、扶持方式及标准
对纳入“佛山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企业,给予项目场地租金补贴、创新及成长资金、项目单项指标补贴共三方面的资金支持,各部分的标准具体如下:
1.场地租金补贴
对纳入“佛山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的,可享受场地租金补贴(包括相关的孵化及创业服务费用),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一类项目:单个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全额租金补贴,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补贴期限为3年;
二类项目:单个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的全额租金补贴,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补贴期限为3年;
三类项目:单个企业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全额租金补贴,每平方米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0元/月(不含物业管理费),补贴期限为3年。
2.创新及成长资金
对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对其技术研发、产学研合作、商业模式创新、产品(服务)产业化等方面分别给予人民币250万元、人民币150万元、人民币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3. 单项指标支持
(1)在合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的,可获得5万元的单项指标支持资金;项目承担单位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获得10万元的单项指标支持资金。
(2)在合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每一项给予5000元的奖励,新增发明专利授权,每一项给予10000元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