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9·09”销售假烟案完成一审判决
发布时间: 2018-06-27 16:51:176月21日,记者从湖南省怀化市烟草专卖局了解到,怀化市局“2017·9·09”售假国标网络案完成一审判决,郭某仁、舒某、张某元等3人被认定犯有非法经营罪,3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一年和半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7年9月9日,根据举报线索,怀化市局联合警方在犯罪嫌疑人舒某的仓库内查获假冒伪劣卷烟30万支。经深入调查查明,从2016年8月起,舒某多次从溆浦购进烟丝售往河南漯河的郭某仁处并与之置换假烟到怀化贩卖,共计销售假冒“芙蓉王”(硬)40万支、“白沙”(精品)110万支、“利群”(新版)20万支,案值共计205万元。2017年9月21日,经检察院批准,对以上3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执行逮捕。
2018年6月,经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该案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仁、舒某、张某元违反国家烟草专卖法律规定,非法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