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一男子卖假药赚了64元 换来刑期和罚金5000元
发布时间: 2018-01-24 17:58:42看着别人做药材生意赚大钱,阜南县的巩祥祥(化名)动了心。可他却走上了一条“歪路”——销售假药。
让他没想到的是,才刚刚开始,就“东窗事发”。卖了64元钱的他,换来了刑期。
1988年出生的巩祥祥没有一技之长,常年靠打工赚钱养家。眼看已经“三十而立”,他还是无房无车,居无定所。
一次同学聚会上,他了解到做药材生意有利可图,便动了心。
闲来无事时,巩祥祥拿起手机在网上搜索各种药材销售的信息。
2016年12月份的一天,网上一个陌生人加他好友,称手中有一批“好药”,价格低、好出手,约他一起“发财”。
思来想去,巩祥祥决定试一试。于是,他购入65盒药品,都是治各种病的胶囊。
随后,他和阜南县一家乡镇药店谈好了“代销”。搞定后,巩祥祥做起了“发财梦”。
结果,等啊等,没等来钱,却等来了公安机关的传唤。
原来,他从网上进来的药,仅销售了8盒,卖了64元,就被阜南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查获扣押。经认定,药品都是假药。
随即,巩祥祥被刑事拘留。阜南县检察院指控认为,巩祥祥明知是假药,还将不法渠道进来的假药在药店销售,行为已构成了销售假药罪。
近日,法院对此案进行了一审,认为巩祥祥犯销售假药罪,鉴于他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符合社区矫正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
综上,法院故判处巩祥祥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说法
何为假药?只要药品不是来自正规渠道,外包装或说明书既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药品批准文号,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就可认定是假药,包括一些所谓的走私进来的药。
不管销售金额是多少,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销售假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