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忻州市工商局查处一起销售假冒海红爽饮料案

发布时间: 2017-12-21 17:49:21

山西省忻州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接到举报,称忻州金谷酒业有限公司销售假冒河曲海红饮料有限公司的产品海红爽饮料,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对涉嫌假冒的饮料进行查封扣押。

经执法人员立案调查核实后,确定当事人所销售的海红爽饮料为仿冒商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和国家工商总局第33号令《关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不正当竞争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对当事人给予没收商品收入815元,并处罚款815元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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