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定法院:多措并举严格依法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发布时间: 2017-08-09 16:38:49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正定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依法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职能作用,依靠法律手段,重拳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确保食品安全等民生案件在阳光下快审快结。2015年来,该院审结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刑事案件15件32人,涉案金额达人民币三百余万元。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该院采取了以下保障措施。
立足执法办案履行职能。该院认真学习《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的规定和最高院《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的通知》文件精神,统一掌握有毒、有害食品犯罪的认定、处罚标准以及定罪量刑要求,抽调有丰富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专门办理该类案件,坚持“严”字当头,严格适用缓、免刑,适当宣告禁止令,禁止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从严惩处单位犯罪和食品监管渎职犯罪。该院针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呈现出共同犯罪比例较高、犯罪手段新颖、证据收集和司法认定难度大等特点,结合案件具体情况,认真仔细地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运用法律,综合考虑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各种因素,努力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形成高压态势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效能。加强调研与指导,推进适用法律的统一。针对审判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难点、热点问题,该院及时组织力量进行专题学习、调研,全面掌握审理涉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相关情况,确保案件质量。
加强司法宣传提升公信。不断总结审判工作经验,通过发布审判信息、庭审直播、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典型案例的方式,向社会公布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营造遏制和打击此类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提高消费者法治意识,从源头减少此类行为发生。
强化合作交流扩大成效。食品安全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多个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协助,形成打击合力。为此,该院切实做好了与行政执法的无缝衔接,发现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各种帮助行为尚未追究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依法给予惩处,对构成犯罪的,建议追究刑事责任,做到除恶务尽,编织起严密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