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实施联合失信惩戒机制效力显现121个“老赖”悔过自新退出“黑名单”
发布时间: 2018-07-30 17:34:06近日从齐齐哈尔市工商局召开的首批齐市黑名单企业法人修复培训会上获悉:齐齐哈尔市联合失信惩戒机制初步有效运行,信用约束作用逐步显现。目前,部分失信主体迫于联合惩戒压力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已有121个主体退出“黑名单”,收到了良好的惩戒效果。
上了黑名单后果很严重
当天,百余名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法人参加培训。齐齐哈尔市信用办邀请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了近两年来齐齐哈尔市惩戒老赖的情况。通过培训,与会企业法人了解到,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严重后果,可以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齐齐哈尔市已有一名省人大代表,因失信被取消人大代表资格。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省各有关部门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购买机票21.26万人次,限制购买高铁动车6.3万人次,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任职4190人次,限制出境922人次。在市场监管领域,全省工商机关对7.2万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和2.6万户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实行黑名单动态管理
齐齐哈尔市信用办副主任陈凤鸣介绍,黑名单实行进入退出动态管理,共有四种情况可以退出“黑名单”:一是“黑名单”主体认定有误的;二是黑名单到有效期的;三是进行信用修复并经认定部门同意的;四是“黑名单”标准变化不符合新认定标准的。在黑名单认定的基础上,对重点领域发生较重失信行为或多次发生轻微失信行为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相关主体,可列入灰名单,也叫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退出后也将被列入灰名单管理。
被纳入黑名单的主体可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等方式修复信用,黑名单主体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信用修复方式履行相关义务后,可向认定部门申请退出“黑名单”,信用修复情况将作为“黑名单”退出的重要参考。今年以来,齐齐哈尔市及时向全国信用监测平台推送三批“黑名单”主体318个,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行政审批、出行乘坐交通工具、高消费等方面严格限制或者禁入,不断加大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目前,部分失信主体迫于联合惩戒压力主动开展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履行法定义务,已有121个主体退出“黑名单”,收到了良好的惩戒效果。
推动更多领域签署“失信备忘录”
经过一年来的深入推进,齐齐哈尔市初步建立起失信惩戒发起、响应、反馈全过程有序衔接的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运行机制。
去年底以来,齐齐哈尔市信用办在工商失信企业、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税收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交通运输、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已签署失信联合惩戒备忘录15个,涉及金融、统计、盐业失信惩戒和青年志愿者守信激励4个方面联合奖惩备忘录正在行文中。同时,还在积极推动石油成品油、房地产、拖欠农民工工资、公共资源交易、婚姻、家政服务、安全生产等10个领域签署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备忘录。在推动签署信用奖惩联合备忘录的基础上,还在积极推动联合奖惩牵头部门开展“黑名单”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