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市安全监管局出台《青岛市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程序》
发布时间: 2018-01-05 17:56:2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市安全监管局近日出台了《青岛市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程序》(以下简称《程序》)。
《程序》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为信息采集与提交、信息发布、信息移出和强化措施。采集内容分为四类,分别为因失信需要进行联合惩戒、 纳入国家级 “黑名单” 管理、纳入省级 “黑名单”管理和纳入青岛市“黑名单”管理的信息。同时《程序》对信息采集、发布和移出程序做出了详细规定。该《程序》的出台将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有效惩戒,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起到重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