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将建立政务失信公务员“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09-27 10:35:35

贵州省近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实施意见》将公务人员“未按公开承诺内容履职的行为”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


《实施意见》明确,贵州省发改委将牵头以政务公开、依法行政、信用环境建设、履约能力为重点,研究区域政务诚信状况监测指标,对全省各级政府信用状况开展监测预警工作,对各地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工作状况进行综合考评。一旦发现有未按照办事指南开展政务服务的行为,将按照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其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同时,将探索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措施,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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