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修订出台质量诚信红黑名单制度

发布时间: 2017-10-12 16:57:23

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日前,泰州市质监局发布《泰州市企业质量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7年10月9日起正式施行。


该办法是泰州市质监局全面落实《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有关要求,在该局2014年出台的《江苏省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试行)》基础上修订形成。修订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进一步细化信用类别。将信用类别由原“红名单”“黑名单”两类细化为“质量良好”“质量一般失信”“质量较重失信”“质量严重失信”共四类。二是完善信用行为。分别对“质量一般失信”“质量较重失信”“质量严重失信”的行为进行明确,并明确分类监管要求。三是增加信用修复。根据《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条例》相关要求,增加了信用修复的情形、程序、时间等内容。


近年来,泰州市质监局积极落实企业质量信用主体责任,在日常监督管理、行政许可、评先评优、资质评定等工作中,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动监管,定期收集汇总失信和守信信息,及时、准确、有效地上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扎实开展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数量名列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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