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17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发布

发布时间: 2017-10-10 17:29:15

为加快推进“信用兰州”建设,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持续深入发展,按照甘肃省、兰州市文明委有关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安排,10月9日,兰州市文明办会同兰州市法院、市农委、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粮食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兰州市2017年第三季度诚信“红黑榜”,其中榆中佳牧动保商贸有限公司等144家企业列入“红榜”名单,兰州大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列入“黑榜”名单。

    

根据该榜单,兰州市法院、市农委、市食药监局、市国税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个人提出了惩戒措施。兰州市法院强调,对于此次公布的15家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将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同时,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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