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惩戒“失信” 11.4万余人消费受限

发布时间: 2017-09-29 11:24:46

9月25日,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了辽宁省高法关于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及相关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报告。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于2010年9月29日经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决议》部署,辽宁省法院,创新财产查控机制,充分利用执行信息化建设成果,实现网络快速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联动机制,与辽宁省信用办实行信息共享,联合47家单位进行信用惩戒。截至今年8月底,辽宁省法院纳入失信惩戒案件12.6万件,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11.4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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