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治论坛:我国网络购物投诉狂增77.6倍

发布时间: 2017-08-12 14:40:18
在3月11日举行的“蓝海沙龙·互联网法治论坛”上,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12315工作指导处处长张道阳透露,2015年我国网络购物相关的投诉为14.58万件,同比增长了87.3%,与“十一五”末期相比增长了77.6倍。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款消费成为消费维权案件集中的新领域。2015年工商部门就网络销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开展了专项行动,检查网站和网店119万个、次,责令整改网站1.26万个,其中提请关停的网站有2170个,责令停止服务的平台有1134个。

  据透露,随着互联网、电子商务规模的迅速拓展,与之相关的投诉举报、消费争议已经连续两年成为服务类投诉的首位。涉及海淘业务的投诉量也迅速增长,2015年达数万件之多。此外,日韩的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购买中国商品也屡屡发生权益受侵害的事件。日本国民生活中心介绍说,来自中国的以及与中国相关的网络消费投诉,每年差不多有几千件,仅次于美国。

  在此次论坛上,中国互联网协会12321举报中心副主任郝志超透露,当前,互联网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呈现一些新的特点。一是网络欺诈和网络交易相互渗透,边界趋于模糊。网民头天网购一件东西,第二天网站打不开了。有的网民买了东西对方不发货,或者发来的与所购买的不符,或者整个网站完全消失了,等等。这使网络欺诈和网络交易相互之间的渗透变得模糊不清,这是我们面临的新问题。二是微商规模庞大,亟待管理。三是网络水军刷榜、刷单、刷差评严重,或者误导网民,或者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有的网民一个差评之后就会面临各种骚扰电话和无穷无尽的短信“炸弹”。四是个人信息通过网络泄露日益严重,常常是一次网购之后频频遭遇推销电话,等等。

  一方面,网购等新型消费方式突破了传统的行政部门管辖的体制范畴,传统的消费维权的体制机制难以应对;另一方面,互联网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又呈现新的特点。对此,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等政府监管部门和消协代表,以及一批知名互联网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共同探讨互联网领域消费者保护的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

  论坛由中国互联网协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北京市工商局副局长黄晓文从业态形势、行政监管、企业自治的角度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他说:“电子商务消费投诉的快速增长,既有产业快速发展的原因,也有监管制度设计方面还需要完善的因素,同时,互联网企业应该对自身制度和机制进行重新思考和梳理。”北京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对“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的含义做了阐释,表示将把消费环境的持续改善作为近阶段的工作目标。

  各互联网企业代表结合各自公司的实践,围绕“网络交易欺诈的新动态与防范措施”、“网络交易竞争规范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交易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三个议题积极进行交流,发表自己的观点。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法学会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教授作了题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公私法之异同”的报告;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刘俊海教授作了题为“打造消费者友好型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的报告;清华大学王洪亮教授,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吴革律师,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王荣副主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肖建华教授、周学峰教授围绕“国内外互联网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与监管新风向、新视角、新路径”的主题发表了自己对互联网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新见解、新观点。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在总结发言时指出,从网络经济的角度来看,经济越发展法治越要加强。要搭建起专家、政府、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在法治的前提下,共同促进网络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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