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住高级酒店拒不还钱 干警上门“邀请”15日拘留没商量
发布时间: 2018-08-31 17:52:00一直以来法院对失信人员都适用信用惩戒,“老赖 ”的出行、高消费等行为都会受到限制。日前,西山法院执行二局干警李江永就从昆明某酒店带回了“老赖”董某某。
李某某与董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西山区人民法院。2017年12月,经西山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董某某于今年1月31日以前归还李某某借款本金500000元及相应利息。调解文书生效后,董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玩起了“失踪”。
李某某一直联系不上董某某于2018年3月19日依法向西山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董某某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中。
4月4日,西山法院对董某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董某某自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支付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并对董某某下达了报告财产令和限制高消费令。但董某某却一直未出现。直到不久前,执行干警接报,董某某出现在昆明市某酒店内,便立即赶往该酒店抓捕被执行人。正在办理退房手续的董某某当即被执行干警抓获。
有钱住酒店,却无赖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董某某无视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拒不配合执行工作,挑战司法权威,对此西山法院决定对其进行15日的拘留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