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法院:老赖敢一“赖”到底 我们就有三十六计

发布时间: 2018-08-30 17:14:35

招式1:十面埋伏

出招人:合肥中院

简介:得知“老赖”要来合肥,执行人员夜伏机场逮捕。

刚下飞机有人“接机”

27 日22 时许,吴某某刚出现在合肥新桥机场到达口的位置,就被等候多时的合肥中院执行干警控制。

原来,2014 年某钢铁公司与他人签订了钢铁购销合同,吴某某等人对合同进行担保,后来双方发生债务纠纷。今年,铜陵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欠钱方支付钢铁公司钢材款和违约金共计1000多万,吴某某等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然而,吴某某却拒不履行义务,还将自己的1000 多万财产偷偷转移,引起了法院注意,随后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当天法官得知其乘坐飞机来合肥,因此悄悄地部署了此次行动。

吴某某被控制后,执行人员依法从其钱包内搜到数千元现金,而在其手机微信的“钱包”中,还发现了5 万多元零钱。另外,吴某某身上还有多张身份证和银行卡。原来,吴某某此次是通过港澳通行证购买的机票,而此前,他还使用别人的身份证坐动车,进行高消费。然而,吴某某却“委屈”地表示,自己只是担保人,现在也没有能力进行偿还。随后,吴某某被带上警车,前往拘留所。

招式2:釜底抽薪

出招人:合肥市瑶海区法院、长丰县法院

简介:依法对被占用的土地、厂房等进行强制清场。

拆除200余个大棚

昨晨5 点50 分左右,合肥市瑶海区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齐聚法院门口,按照预定方案前往位于磨店的一处土地现场,进行强制迁出。

该案系土地承包权纠纷,申请人要求被执行人返还租赁土地、拆除地上全部附着物和青苗,恢复耕地原状,支付耕地占用费用。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多次上门通知和约谈被执行人及实际土地使用人,责令其退出所占用的耕地(有部分承租人已经退出);对于至今仍未退出所占用的耕地,法院决定依法采取强制执行。

经过三个小时左右的“ 战斗”,瑶海区法院成功迁出496 亩被占用土地,拆除200余个大棚。

50亩工厂强制清场

昨天清晨,肥东县某工厂外,警灯闪烁。据了解,该工厂原系肥东县某工贸公司所有。2013 年,该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定抵押,担保肥东县某发展公司向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借款3900 万元。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无力偿还,银行诉至法院。2015 年,长丰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丰县法院依法对抵押物进行了评估、拍卖,三次流拍后变卖,最终抵押物被另一企业购得并过户完毕。涉案工厂占地近50亩,建筑面积近3万平方米,情况十分复杂。经过细致摸排、多次协调等准备工作,昨天上午,法院终于顺利完成了此次清场工作,将工厂移交给买受人。

招式3:出奇制胜

出招人:黄山市黟县法院、黄山区法院

简介:拒不执行、人影无踪?没关系,有办法让你还钱。

划公积金完成执行

欠钱不还又不执行法院判决,查不到名下有财产可供执行,人也没了踪影,怎么办?日前,黄山市两家法院通过对被执行人公积金强制扣划,解决了这一难题。

黟县的邢某某经朋友介绍向陈某借款1 万元。后陈某多次催讨未果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邢某某偿还借款本息及诉讼费共10821 元。判决生效后邢某某仍未履行,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获知邢某某原系黟县某中心小学教师,2017年11月已离职,名下没查到可供执行财产;又通过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邢某某公积金账户余额足以清偿借款。最终,公积金管理中心配合法院成功扣划了该款。

2012 年12 月,汪某清向某银行借款5 万元,黄山区某担保有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并与汪某清、汪某宁(汪某清丈夫)、郑某等人就该贷款签订合同。到期后,汪某清拒不还款,担保公司代为偿还本息后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汪某清归还本金、利息、违约金54268.39 元,汪某宁、郑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也未查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过,法院查知,汪某宁曾是某乡镇政府的职工,便向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最终,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协助将汪某宁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54117 元扣划至法院执行专户。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规,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不包含在规定的豁免执行的财产范围内,故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