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黑名单”吃尽苦头“老赖”上门求还款

发布时间: 2018-05-16 16:51:13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日运用“互联网”执行思维和信息手段,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的网络查控系统,辅助使用“黑名单”机制,成功执结一起执行案。

2015年5月,韦先生做买卖急需资金周转,向廖先生借款2.9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6个月后归还,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利率。直至债务到期,韦先生只向廖先生支付了第一个月的借款利息。2017年12月,廖先生多次讨债无果,把韦先生起诉到了法院。融水县法院审理后,判决韦先生偿还廖先生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韦先生仍不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官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的查控系统查询,发现韦先生的银行账户里有1.6万元存款,于是依法冻结、扣划了这笔钱。法官还查明韦先生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而且他长期外出务工,下落不明。融水县法院将韦先生纳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期,韦先生自行跑到融水县法院执行局,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希望法官将他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上撤下来。韦先生向执行法官诉苦,自从他的名字上了“黑名单”,既不能坐动车,也不能向银行贷款或申办信用卡,吃尽了苦头。

韦先生还清全部借款后,法官当着他的面,把他的名字从“黑名单”中删除。韦先生表示,本案让他明白了诚实守信做人的重要性,今后他一定学法守法,避免再上失信“黑名单”。

关联链接

mqu.cn site.n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