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被判执行却不合作 上蔡法院强拆“老赖”房屋

发布时间: 2018-05-02 17:42:53

在上蔡,法警抓“老赖”的事发生不少,而法警强制拆除“老赖”的房屋并不多见。近日,上蔡县法院执行局强制拆除一处“老赖”房屋成为乡村美谈,世间自有公道在,也成为越来越多当地人的共识。

1994年经刘某夫申请,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并为刘某夫颁发了上集建(1994)XXXX9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刘某夫取得了该片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权后,该宗土地上两间旧土坯房及院墙的主人刘某锤(父)和刘某立(子)却拒不拆除。

刘某夫于2015年9月向上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排除妨碍。上蔡法院经审理判令被告刘某锤和刘某立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拆除在原告刘某夫宅基地范围内的两间土坯房及院墙,并将该片宅基地交由原告管理使用。但被告刘某锤和刘某立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于是刘某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上蔡法院执行局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锤和刘某立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并多次到二被执行人家中做思想工作,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但二被执行人始终无动于衷,且态度蛮横,拒不配合。2016年9月,上蔡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立拘留十五日。

采取拘留措施后,二被执行人仍旧拒绝履行义务,并于2016年10月在西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被告上蔡县人民政府为刘某夫颁发的上集建(1994)XXXX9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无效,确认原告对争议宅基地及土地上房屋享有物权。西平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刘某锤和刘某立又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又多次到该村走访,向村干部了解情况,并再三动员二被执行人拆除危房,但被执行人依旧冥顽不化,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提起刑事自诉,上蔡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刘某立实施逮捕。刘某立被逮捕后,被执行人刘某锤变本加厉,与其妻围堵法院大门,静坐示威,不听劝阻。

鉴于被执行人的恶劣行径,上蔡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2018年4月19日上午8时,上蔡法院执行局在局长范玉凯的带领下,出动5辆警车25名执行干警,前往该村对被执行人在申请人宅基范围内的土坯房、砖头、树木等强制拆除。执行期间,局长范玉凯现场指挥,维持执行秩序。施工现场围观人员众多,执行法官借机对现场群众释法明理,告知民众要知法懂法,切勿意气用事,因小失大。至中午12时,房屋等障碍物完全拆除,法院将该片宅基地的管理使用权交付申请人刘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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