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过户给他人 拒执“老赖”被判刑
发布时间: 2018-03-29 16:01:58为躲避法院执行,明溪一“老赖”罗某顺将其名下小轿车过户给他人。近日,罗某顺被明溪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
罗某顺与邝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明溪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罗某顺偿还借款30万元及相应利息。上述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罗某顺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2017年5月17日,邝某向明溪法院申请执行,法院依法向罗某顺发出执行通知书。罗某顺收到该执行通知书后,为逃避法院执行,将其所有的小轿车转移过户至案外人何某生的名下,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
2017年11月22日,罗某顺被明溪县公安局传唤到案,同年11月27日,明溪县公安局依法扣押涉案小轿车。罗某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通过转移财产方式逃避执行,致使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无法执行,情节严重。日前,罗某顺被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拘役一个月零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