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贡:关于建立金融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评选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18 17:31:1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守信得益 失信受惩”的长效机制,使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得到更多金融支持,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印发自贡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建立金融领域企业诚信红黑名单评选制度,制定了《自贡市金融守信企业红名单评选方案(暂行)》(附件1)、《自贡市金融失信企业黑名单认定方案(暂行)》(附件2)。现将方案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金融红黑名单评选工作。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重点加强对授信合作企业的情况收集,如实提供企业守信和失信情况。各单位要结合本部门监管实际,全面提供行业监管情况,客观提出对“金融守信企业”、“金融失信企业”的评选意见,以切实提升地区整体信用环境,不断深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是各行业主管部门及银行机构要努力构建“守信得益,失信受惩”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激励和惩戒的具体措施,并在2017年11月20日前将制定的支持金融守信企业、惩戒金融失信企业的政策措施,提交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备案。领导小组汇总审定后,将在相关网站和媒体公布。
三是加强对金融诚信红黑名单评选工作的宣传。以支持金融守信企业、惩戒金融失信企业的政策措施为着力点,引导企业守法合规经营,建立守信意识,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社会市场经济氛围。
自贡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