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连江县广播电视事业局关于推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1-23 17:18:33各片区广电站、转播台、电影公司、机关各科室:
根据《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社会信用建设规划提升连江信用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连政办〔2017〕6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推行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布目的
通过诚信“红黑榜”名单的发布,将进一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分工
(一)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健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平台(借助县政府门户网站部门动态栏)。收集、整理各有关科室报送的信用信息,并录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网,加快信用红黑名单信息的更新频率,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查询功能。
(二)各业务科室结合工作职责、政策、法律、法规等实际情况,制定诚信企业“红榜”和失信企业“黑榜”的上榜发布标准,并统一报送办公室,及时整理更新本系统诚信企业红黑榜。
(三)定期在网站上发布诚信“红黑榜”名单,加大诚信建设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三、发布方式
各业务科室将企业“红黑榜”名单报送到办公室,每月集中统一发布1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按时推进。各科室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推进诚信“红黑榜”名单制度化建设,制定工作方案和诚信“红黑名单”的评价、发布标准,积极落实各项发布工作。
(二)注重沟通,认真配合。各科室要加强沟通联系,认真配合做好相关事项和每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及安排,在实施步骤上相互衔接。
(三)及时总结,加强报送。各科室要指定专门信息联络员跟进落实,于每月25日前按时保质将诚信“红黑榜”名单信息报办公室,通过网络定期更新发布。
连江县广播电视事业局
2017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