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

发布时间: 2017-11-23 17:14:18

关于《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2016年,辽宁省政府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6〕41号),2017年,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沈阳市委办公厅印发了《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28号),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了总体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厅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沈委办发〔2017〕28号)要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沈阳市农经委深入到部分区、县(市)开展实地调研,起草了《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发改、财政等18个沈阳市直相关部门及8个涉农区、县(市)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2017-2020)》(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了沈阳市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措施任务及责任分工,也做实了中央1号文件、省41号文件相关要求。

二、发展目标

《方案》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与市场需求相适应、与资源禀赋相匹配、具有沈阳特色的现代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产业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利益联结紧密、产城融合更加协调的农业发展新局面;资源利用高效、生态系统稳定、产地环境良好、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业发展新格局。并就有效供给明显增加、现代农业技术得到推广、质量效益明显改善等三个方面内容提出了具体指标。

三、《方案》重点措施及相关任务

(一)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升产能和优化品质。重点开展划定粮食生产核心区、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加快现代种业创新、推进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方面工作。

(二)推进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重点开展推进以调减玉米为重点的种植业结构调整、全面提升畜牧业发展质量、加快推进渔业转型升级、着力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等方面工作。

(三)促进产业融合,拓展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重点开展启动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壮大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加快促进农产品产销对接等方面工作。

(四)推动绿色发展,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开展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大力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全面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等工作。

(五)推进创新驱动,增强农业科技支撑能力。重点开展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园建设、强化科技对农业的支撑、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工作。

(六)推进农村改革,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重点开展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意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和提升农业对外合作等方面工作。

(七)强化政策支持,千方百计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重点开展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创建现代农业创业园区、全力实施脱贫攻坚等方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主要是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环境、强化督查落实等,保障《方案》确定的各项措施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把沈阳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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